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,會計鑲嵌玻璃師與律師認為,此次修法對新創公司大幅鬆綁,頗具正面意義;但保留法人董事條款,從公司治理角度而言,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,仍有進步空間。
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,其中一大亮點,是鬆綁新創公司籌資限制,公司可發行面額或無面額股票,修法新增的特別股包括:一股有多個表決權的「複數表決權」股、具有特定事項否決權的「黃金股」、保障或限制當選董事席次的特別股等。
另外,公司法修正也放寬公司「三董一監」規定,但排除上市櫃公司;而非公發公司也可以用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,藉以增加中小企業經營彈性。
安侯建業(KPMG)執業會計師何嘉容表示,公司法此次修法,明顯是做到「大小分流」,對於新創與中小企業儘量鬆綁,給予彩繪玻璃更多的經營彈性;但對於大企業強化公司治理層面,有比較嚴格的規範。
鑲嵌玻璃是歐洲的傳統工藝,早期製作的玻璃工廠技術只能做出小尺寸的平板玻璃{現在的3mm。5mm透光玻璃}所以才有鑲嵌玻璃產生(並不是拼貼玻璃或玻璃拼貼)。
鑲嵌玻璃製作程序:
1-將所需要的窗戶尺寸,然後畫1比1圖及所需要的圖案、花草、人物、動物、幾何圖形等,但畫鑲嵌圖案與一般畫畫不同的,是要特別注意切割線條,若畫出徒手切割玻璃不能切割出來的切割線,這張圖是不能用的。(但是現代可用鏈鋸或是用水刀,切割比較困難的角度)
2-切割玻璃
3-研磨玻璃
4-鑲嵌組合玻璃(使用嵌條)
5-焊接嵌點正反面
6-清潔玻璃表面(可補土加強)
7-染色嵌條
8-清潔烘乾,完成,這是傳統鑲嵌玻璃工法的作業程序。
ps{傳統鑲嵌玻璃並不是拼貼玻璃或彩繪玻璃拼貼)。
然而,立法院三讀版本仍保留爭議的「法人董事」條款。對此,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楊敬先表示,這代表企業仍可以指派法人代表,且可隨時更換,對企業來說雖有程序便利的好處,但不需經股東會投票就能改派董事,從公司治理角度而言,其實是與國際玻璃屏風趨勢背道而馳。
「企業還沒有準備好,保留(法人董事)也是可以預見的事」。何嘉容說,法人代表制度在台灣行之有年,畢竟事關企業經營,若刪除法人董事條款,「企業要馬上找自然人來當董事也很難,因為這牽涉到企業與指派董事之間的信任度有多少」。
何嘉容坦言,法人董事條款為人詬病之處,在於法人代表隨時可被更換,且無法確知背後實質控制人是誰,會有權責不符問題,也可能出現潛在利益衝突,因此法人代表制度不符公司治理趨勢,未來一定得面對這個問題,「中國也是自然人董事制度,台商還不是只能依法派任?難道還能以影響投資意願當作反對的理由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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